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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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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青创齐鲁”第十三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4年07月08日 12:0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引领全省青年积极参与创新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决定共同举办“青创齐鲁”第十三届山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4年7月至8月底

    二、大赛主题

    挺膺担当创青春 青创齐鲁向未来

    三、赛制规则

    (一)赛事分组。本届大赛按照“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要求,设置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4个领域创新创业赛事。

    1.科技创新专项。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种业振兴、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重点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二)参赛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三)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专项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4年5月31日为界。

    1.创新组指2024年5月31日(含)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2年6月1日(含)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2019年6月1日(含)至2022年5月31日(含)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五)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四、赛程安排

    (一)组织形式。大赛为综合性赛事,分为各赛区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本届赛事同时承担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十一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选拔赛工作。

    (二)报名。参赛项目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可修改。

    (三)初赛(8月上旬)。初赛采用线上评审的方式举办,由评委根据项目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了解项目信息,并予以综合评分,确定晋级复赛项目。

    (四)复赛、决赛(8月中下旬)。复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举办,以“5+3”模式进行,其中,参赛项目按照分组顺序进行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3分钟)。每个参赛项目可选派不超过2名参赛代表参加现场路演,其中项目主要负责人为主答辩人。按照综合得分将择优评出项目进入决赛。决赛采用现场路演的方式举办,以“5+3+2”模式进行,其中,参赛项目进行项目展示(5分钟),评委提问互动(3分钟),风投机构资本对接(2分钟)。每个参赛项目可选派不超过2名参赛代表参加现场路演,其中项目主要负责人为主答辩人。按照综合得分,确定获奖项目。

    五、支持措施

    (一)大赛奖励。各专项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和证书,积极推荐参加“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二)宣传推广。大赛组委会将推荐优质项目纳入省级和国家项目库,通过全国、省级大赛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对接优质资源,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发展渠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精准赋能。在符合主办单位相关青年创业扶持政策的条件下,对优质项目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可申请加入山东青年企业家协会、山东青年创新创业联盟及各市、县(市、区)青年创业联盟等。同时,对优质项目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精准、免费辅导,持续跟踪服务。

    (四)金融服务。优先推荐优质项目享受信贷资金,提供对接“青”字头贷款服务,优先推荐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相关公益项目资金支持。

    (五)荣誉激励。推荐优质项目申报团中央“创青春”交流营,优秀选手在“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乡村好青年”选树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来源/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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